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5年8月13日发布公告,对《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截至2025年10月12日。该文件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及使用要求,适用于各类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对于已有专门标准规定的特定产品,如农药、气瓶等,则按其专门标准执行。
本标准明确了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含的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以及资料参阅提示语等。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一套清晰、统一的信息传递系统,有助于使用者快速识别化学品的危害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升作业安全水平。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安全管理,增强标签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强化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能力。通过标准化的信息表达,将有效降低因误用或处置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为从业人员、运输人员及公众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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