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71号提案进行了答复,主题为“关于加强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构建高标准食品安全体系的提案”。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并促进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粤港澳三地在食品“湾区标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食品“湾区标准”是在符合三地食品强制性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由粤港澳三地共同研制、自愿执行的标准。
截至目前,在已发布的244项“湾区标准”中,食品“湾区标准”共有83项,主要涵盖产品以及检测方法的标准,涉及粮、油、肉、蛋、奶、果、蔬等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还包括丝苗米、酱油、蚝油等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地域特色的食品。值得注意的是,“湾区标准”目前是非强制性的,因此尚未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下一步工作计划包括: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狠抓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继续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立足科学依据推动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理论探索。二是结合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情况,持续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政策的宣贯服务,推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着力健全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差异化监管,着重盯紧高风险主体,让监管力量精准发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比对分析功能,夯实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大湾区数据互联互通。
五是充分发挥海关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进出口食品安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