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特殊食品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标准从规模与布局、人员和物料卫生设施、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等方面进行规定。
为规范特殊食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的工程安全、运行安全、人身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并提高特殊食品工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特殊食品工程项目规范》应运而生。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工程建设项目,其从勘察、设计到施工、验收、维修、养护直至拆除的全过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
特殊食品工程项目的立项、建设、改造、维修和拆除等工作,需遵循一系列原则:首先,这些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其次,也要符合国家能源、生态环境、土地利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相关政策;此外,还应遵循绿色化、智能化的发展理念,采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和维护手段。对于特殊食品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判定。值得注意的是,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在使用前应进行论证,以确保其符合本规范中的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