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是基于全国各类肉制品中重金属检测数据,并调研了我国目前肉制品生产行业实际生产水平。经专家团队研究,得出结论:肉类干制品(包括畜禽内脏干制品)铅、镉、砷、铬的限量可以与其他肉制品(包括其他畜禽内脏制品)采用相同限量要求。因此,本次主要是对的“熟肉干制品”相关要求的修订,旨在更新和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以下是食品伙伴网对修改单变化要点的梳理:
1. 应用原则的调整
对“3 应用原则”进行了调整,拟删除3.5条中的“肉类干制品”(见下图1)。这一变化意味着肉类干制品与其他肉制品采用相同的污染物限量要求。
图1
2. N-二甲基亚硝胺食品类别的调整
拟删除“表10 食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指标”中“熟肉干制品”及其对应的“3.0 μg/kg”限量(见下图2)。不影响熟肉干制品中 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为 3.0μg/kg 的规定。
图2
3. 附录A的修订
拟在附录 A “表 A.1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熟肉制品”中增加“熟肉干制品”的食品类别(见下图3)。此修订明确和细化了食品类别,提升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便于准确确认食品分类。
图3
小结
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使GB 2762更加科学和实用。通过删除特定的分类和限量,以及明确食品类别,有助于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公众和相关企业应积极参与到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中,在2024年10月18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共同推动食品安全标准的完善和发展。关注食品伙伴网了解更多食品标准法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