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将4.2条更改为 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2、增加 4.5 条 商品包装质量,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0 倍。
3、附录 A 的“表 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修改包括:修改脚注 b 为“ 乳粉和调制乳粉产品 k 值取 6.0;修改脚注 i“膨化豆制品 k 值取 20.0,干制豆制品 k 值取 12.0,包装内有 10 个(含)以上单件的冲调类豆制品 k 值取 11.0”;“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分别规定 k 值为 9.0 和 13.0,删除茶叶及相关制品脚注号 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脚注 l 为“带壳的葵花籽或核桃以及含干制水果的产品 k 值取 7.0”;特殊膳食食品增加脚注 m 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k 值取 4.5,其中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k 值取 10.0(婴幼儿米饼k 值取 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 k 值取 10.0”。本修改单中表 A.1 中增加的表中的段和修改的脚注b、h、i、k、l 、m和n的相应内容发布即实施。
4、本修改单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 GB 23350-2021 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