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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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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4年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于 2021 年 8月 10 日正式发布,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2024年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4.2 包装层数修改。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2、4.3 包装成本修改。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

a) 销售价格在 200 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 15%以内。

b) 销售价格在 100 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 15%以内。

c) 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 20%以内。

月饼、粽子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 4.5 商品包装质量。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 8.0。

4、将附录 A 的“表 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进行修改。

5、增加 5.7 商品包装质量计算方法。

6、标准实施要求,明确修改单内容的实施日期和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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