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制止经营者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
《指南》共分五个章节二十条内容,分别从分析原则、相关市场、标准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承诺、 标准必要专利的善意谈判和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等方面做出指南,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同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了解下相关概念: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标准制定组织,是指以标准制定、发布为主要活动的组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指享有标准必要专利权的经营者。标准实施方,是指实施标准的经营者。
其次,我们了解下基本原则, 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方进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需遵循的重要原则,被国际、国外和国内标准制定组织所公认并广泛采用成为知识产权政策的重要内容。标准必要专利善意谈判是履行公平、合理和无歧视承诺的具体表现。分析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是否排除、限制竞争,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采用与滥用知识产权相同的规制原则,遵循《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二)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之间的关系,兼顾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三)充分考量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许可承诺与许可谈判的合规情况;
(四)保障标准必要专利创新合理回报,更好平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