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以下10方面内容: 1. 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2. 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国家标准时,应增列新旧国家标准水平的对比; 3.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6.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8.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9.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