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2年8月6日
附件
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将5.4.1“乙酸含量不高于上述有机酸总含量的65%”修改为“乙酸含量不高于上述有机酸总含量的78%”。
二、将5.6“使用本标准规定的标签标注镇江香醋产品不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其它食品添加剂符合GB 2760标准的规定。”修改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