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公告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服务业用水定额第4 部分:公共设施管理及社会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推荐文章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服务业用水定额第4 部分:公共设施管理及社会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水利厅发布《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公共设施管理及社会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自2023年6月5日起实施。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水利厅发布《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公共设施管理及社会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自2023年6月5日起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

2023年5月5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服务业用水定额第4 部分:公共设施管理及社会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标准文本 编制说明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