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实验室及评审员:
为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认可需求以及为相关评审活动提 供指导, 中国合格 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 ( CNAS ) 秘书处制 定了CNAS-EL15: 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 经批准, 现予以发布 。文件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并立即生效 。
文件可在 CNAS 网站 ( https://www.cnas.org .cn ) "认可规范/实验室认可/认可说明” 栏目中查找下载。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