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机构及人员:
根据国际认可论坛(IAF)第2017-19号决议、第2018-13号决议相关强制要求以及CNAS-RL09《科研实验室认可规则》的相关规定和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能力验证提供者(PTP)领域正式加入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相互承认协议(MR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对CNAS-R01:2019《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进行了修订。
经批准,CNAS-R01:2019《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于2019年11月5日发布,2019年12月1日实施。上述文件实施后代替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上述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
科研实验室认可标识式样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的ILAC-MRA/CNAS标识式样可在CNAS网站“标识下载”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