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根据《吉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16]18号)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做好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吉林省地方标准体系,现将《吉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请有关部门,按照《方案》、《推荐性吉林省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清单》及其归口部门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复审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在复审工作中,如遇到技术问题或协调困难请及时与省质监局联系。
如果对清单中标准项目归口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2016年7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省质监局。
联 系 人:王玉平
电 话:0431-85237055
电子邮箱:bzhhc@126.com
附件:1. 吉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3. 推荐性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清单(按归口部门)
(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到邮箱jlszjbzh@163.com 提取,密码:85237053)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