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内陆技术标准高地建设,按照《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审查,我局拟将《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5项标准(见附件)列为2015年第一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为增强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现将拟立项的地方标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4日。若对拟立项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反馈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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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