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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重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2  来源:重庆卫生监督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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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经项目建议征集、项目申报、专家组立项论证讨论后,确定2013年度地方标准制订计划为5个,现将《重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印发给你们
渝卫食综〔2013〕7号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西南大学、重庆市肉类行业协会、重庆市火锅协会: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经项目建议征集、项目申报、专家组立项论证讨论后,确定2013年度地方标准制订计划为5个,现将《重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起草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计划及时安排工作,尽快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严格履行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验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务求意见征求过程广泛且具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完成标准制订任务。 在标准制订过程中,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主动与主管业务部门做好沟通,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要求。
 
  三、几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负责起草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并根据项目实际,与参加起草的单位做好沟通,建立必要的项目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协商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参加起草单位应积极与负责单位取得联系,派遣专家参加项目起草小组,承担起标准相关部分的起草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发挥标准研制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合力作用。
 
  四、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做好对标准研制所需标准样品、试剂等基础核心物质供应情况的摸底调查和准备,防止因标准样品、试剂等缺乏造成标准研制时间后延或项目撤销情况的发生。
 
  五、我局每个标准项目补助经费为1万元。同时,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提供标准研制的配套经费,确保标准研制各环节工作的顺利推进。标准项目补助经费由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承担。
 
  附件:重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重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

序号

标准名称

起草单位

主管部门

制订或修订

1

代用茶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市质监局

制订

2

杂糖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市质监局

制订

3

重庆泡菜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市质监局

制订

4

食用畜血产品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肉类行业协会

市质监局

制订

5

重庆火锅黄喉(蹄筋)

西南大学、重庆市火锅协会

 

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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