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质函[2013]30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胺鲜酯等7种农药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1个最大残留限量,完成了对2,4-滴等106种农药1259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评估和转化,并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的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改。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简秋
电话:010-59194033,59194105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编制说明
2、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及编制说明
3、资料性附录A(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