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
(三)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方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突出广东省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的项目将优先列入计划。
二、申报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需要制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项目。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报送材料包括:拟制修订标准的文本草案和起草说明、《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1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省食安办。
联系人:朱 远,联系电话:020-83812141,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厅大院内,电子邮箱:sac83838358@163.com
附件: 2013年地方标准修订立项公告
广东省卫生厅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