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第十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1〕925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第四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2〕348号)精神,由北流市质监局提出,北流市质监局、广西凉亭禽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起草的广西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凉亭鸡》(征求意见稿),由容县质监局提出,容县质监局、广西容县周义养殖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广西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霞烟鸡》(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2年8月15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谢宏昭
电 话:0771-5360200-385
传 真:0771-5360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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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