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第八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1〕462号)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等9项广西地方标准已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现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意见于2012年6月15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谢宏昭
电 话:0771-5360200-385
传 真:0771-5360200-249
E-mail:gxjbzhc@gxqts.gov.cn
附件:《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等9个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