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返回我部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原霞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畜禽养殖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清华大学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八一奶牛部队养殖场
山东鹏鑫牧业牛羊驴大型养殖基地
华北奶牛养殖基地
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罗牛山集团
浙江灯塔种猪有限公司
湖北天种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苏太企业
北京九鼎良种有限公司
河南大用集团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永鑫养殖场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源丰鸡场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桑梓湖种猪场
四川北牧南江黄羊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波尔旺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