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辽宁省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已完成《特殊疾病药品(高值药品)供应保障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的编制工作。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及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5年10月2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反馈,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品牌建设促进会 冯飞,联系电话:13840444729
邮 箱:ppcjh_2016@163.com
医药商业协会 孙岩,联系电话:15204056567
邮 箱:372843989@qq.com
附件下载
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特殊疾病药品(高值药品)供应保障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联合发布).pdf
附件1特殊疾病药品(高值药品)供应保障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特殊疾病药品(高值药品)供应保障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辽宁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