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部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拟下达《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部分:煤炭开采和洗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重点工业产品》等7项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联系方式:0531-51792372,电子邮箱:sdbzh@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相关标准如下: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 修订 |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 修订 |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4部分: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 修订 |
农业用水定额 | 修订 |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