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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函

发布日期:2025-05-27  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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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函,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反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长沙海关,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一、立项范围

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

二、立项申报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围绕公众健康保护和风险管理所急需。具体包括:对公众健康保护的重大意义、解决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省内外产业发展情况、国内法规标准情况、对省内产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立项建议应当有较充分的科学依据,预期能够解决经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风险评估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具体包括:现有市场监督抽检、行业和企业调查数据、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

(三)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要求。具体包括: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

(四)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能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所需要的技术工作;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承担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的,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起草任务。标准项目负责人由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指定,应当在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三、报送程序与时限

各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立项建议,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2025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和相关资料(电子版、纸质材料盖章)报至我委。

联系人及电话:侯震,0731-84828536。

 

附件:2025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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