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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消毒剂持续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方法》报批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3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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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消毒剂持续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方法》报批稿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

《消毒剂持续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方法》 标准解读 一、标准制订的背景

一直以来,消毒在历次传染病尤其是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手段。新冠肺炎疫情凸显出传染病暴发会导致现场消毒需求急剧增加的问题;现有的化学消毒方式多为一过性,需要反复消毒,频次不易确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要进行多次消毒,人员工作量大;化学消毒剂本身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过量或不当使用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国外已经有经过EPA认证的长效消毒剂的产品,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关产品认证,现有产品多为评价具有长效抗抑菌作用,无法评价持续消毒作用。英国标准协会BSI发布的PAS2424:2014用于检测长效化学消毒剂用于硬质非多孔表面上的持续消毒活性。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的标准用于检测消毒剂在应用于无生命、无孔、非食品接触硬表面后的持续消毒效果。我国现有的对消毒剂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的实验方法是将消毒剂应用于载体,并在检测微生物之前保留一段规定的时间,但这种方法应用于消毒剂的长效消毒效果评价的局限性在于应用消毒剂后载体表面保持原状(载体表面在应用消毒剂后不受干扰)。但实际应用消毒剂后,表面就会不断受到磨损,例如触摸和擦拭。因此,需要制定检测消毒剂持续消毒作用的评价方法,更好的进行检测和评价。

二、标准发布的重要意义

该标准的发布可实现对具有持续消毒作用消毒剂的实验室评价,从而丰富消毒效果评价方法种类,进一步完善我国消毒产品评价体系,为我国具有持续消毒作用的消毒剂评价提供可能,规范此类产品的效果评价工作,引导该类产品的生产、使用和检测评价。

三、重要指标的制定依据 (一)题目和适用范围

根据标准预审会意见,将标准题目调整为“消毒剂持续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方法”,适用于消毒剂对硬质无孔物体表面的持续消毒作用实验室效果评价。

(二)术语和定义 持续消毒作用参考了国家名词委最新消毒学名词术语释义(讨论稿),初始接种、再接种和最终接种主要参考BSI和US

EPA发布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硬质物体表面参考现有消毒标准体系中规定,经标准起草组讨论会确定。“初始接种”、“再接种”和“最终接种”是对试验过程特定操作流程做出明确定义。

(三)试验方法

1.试验菌株的选择延续了国外标准在细菌繁殖体上的选择,同时考虑到目前国内相关产品效果的可及性以及三家实验室比对结果情况,确定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两个菌种,菌株选择与我国消毒试验用微生物菌株代表性选择保持一致;染菌载体采用我国消毒试验常用载体片,性状、材质等与国外标准接近或一致;仪器耗材等的选择在参考国外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我国物品型号、规格,可确保试验方法科学性、准确性。

2.染菌菌悬液的制备,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和大肠杆菌(8099)的复苏、传代和培养方法参照GB/T

38502《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WS/T 683《消毒试验用微生物要求》和WS/T

10009《消毒产品检测方法》中相关规定,菌悬液浓度与标准要求保持一致。

3.染菌载体的制备、不同组的处理以及擦拭准备,以我国消毒试验载体法为基础,结合国外相应标准的指标要求,确定了试验组、阳性对照组和阴性对照组的区分和预处理。染菌载体中2片作为试验组,另外2片作为阳性对照组。初始接种、再接种和最终接种菌量原则与国外标准一致,并兼顾我国消毒试验体系的要求;擦拭装置的制作、固定与国外标准保持一致,经三家实验室结果比对,具有可重复性和稳定性。

4.擦拭程序主要参照BSI标准干擦拭、干擦拭后再接种、湿擦拭、湿擦拭后再接种、以及最终接种的流程,结合多次试验结果和三家实验室人员两轮实验结果,确定完成两次完整擦拭循环,在第三个擦拭循环进行湿擦拭后,室温干燥1

min至不锈钢片表面完全干燥,随后进入最终接种流程。 (四)结果判定

试验重复次数、杀灭对数值的要求与我国载体法要求一致。作用时间要求与国外标准和实验室验证结果基本一致。要求试验重复三次,各次试验杀灭对数值均≥3.00则可判定该消毒剂具有24小时持续消毒作用。该判定指标与国外标准一致,同时也符合国内相关产品情况。

附件:1.1.《消毒剂持续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方法》-报批稿2025.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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