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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常州市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市监标〔2025〕17号)

发布日期:2025-04-23  来源: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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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常州市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供给,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常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总体目标,加快构建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申报主体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申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荐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管理、服务、过程技术要求。

申报项目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交叉、重合或相互矛盾;标准条款应当在技术上领先,经济上合理可行,适合在全市推广实施。鼓励将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

牵头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基础知识,掌握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与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等系列标准要求。主要起草人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按照GB/T 1.1-2020编制标准的能力。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提交《常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地方标准草案,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立项申报书中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应为实际参与该标准起草的单位及个人,立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标准草案应参照GB/T 1.1-2020编写。

纸质申报材料,经对口市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本次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包志杰,电话:88588178,邮箱:493318511@qq.com。

附件:常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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