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现征集2025年惠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以下领域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1.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标准。
2.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标准。
3.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标准。
(三)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职责等范围的标准。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四)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建议每项标准3个以上单位联合编制,并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顺利开展。标准编制时间控制在12个月以内。编制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不安排财政资金资助。
(五)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须由起草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消费品相关标准。涉及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升级,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
(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耕地质量建设保护、设施农业相关标准,优质农产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二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服务和管理,农业绿色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三是强化乡村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库、堤防、河道、渔港、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包括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处理、乡村风貌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
(三)能耗排放标准。涉及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领域;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储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
(四)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三、申报方式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惠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建议。
四、申请材料
(一)《惠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见附件);
(二)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五、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一式2份连同可编辑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黄志聪;电话:0752-2831273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质检大院1号楼1009
标准化科
邮箱:biaozhun@huizhou.gov.cn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