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进陆源入海污染物控制指标与海水水质指标相衔接,科学评价河口海湾水质,破解河口海湾总氮、总磷水质分类评价问题,统筹推进陆海氮磷协同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了广东省地方标准《河口海湾总氮、总磷水质评价指南(送审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联系人刘慧杰:电话020-87532077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林智涛:电话020-28368565,邮箱gdsthjt_liangjiamo@gd.gov.cn
1.《河口海湾总氮、总磷水质评价指南(送审稿).doc
2.《河口海湾总氮、总磷水质评价指南(送审稿)编制说明.doc
3.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