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畜禽屠宰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畜禽屠宰标准化水平,助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5-2026年推荐性畜禽屠宰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畜禽屠宰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畜禽屠宰产品质量、屠宰加工辅助品等标准。
(二)畜禽屠宰加工技术标准。包括畜禽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处理技术等标准。
(三)畜禽屠宰管理控制标准。包括屠宰厂(场)分级、畜禽屠宰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等标准。
(四)肉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包括畜禽肉品质指标检验检测方法、畜禽肉中非法添加物质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
(五)畜禽屠宰设施设备标准。包括屠宰厂(场)建设、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屠宰行业监管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申报项目应内容科学、技术成熟,与已立项和已发布的标准协调一致,不交叉重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申报前应经充分预研,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应在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修订或采标项目应在立项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
(四)鼓励参照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十四五”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申报标准项目,电子版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的“综合查询—屠宰标准”栏目中查询下载。
(五)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需要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推荐性国家标准需提交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和标准草案;申报农业行业标准需提交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附件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标准草案。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屠宰标准处(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曲 萍、尤 华
电 话:010-59194667
E-mail:tuzaibiaozhun@163.com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