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5年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和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迫切需要的标准项目。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地方标准。
不得制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标准。
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
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职责等范围的标准。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建议每项标准能有3个以上单位联合编制,并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市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提出部门和归口部门。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原则上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将《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标准草案(一式三份)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类似的项目,提出年度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将《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的加盖公章版和Word电子版本报送我局。
(三)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三)标准草案。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0757-82321223,邮箱:fsamrwgk@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