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评审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经过充分研讨论证, CNAS秘书处决定调整检验机构认可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认可、已获认可的检验机构;
2.检验机构认可评审组。
二、各类资料提交方式
在业务系统已实现结构化功能的基础上,将部分资料提交方式由纸质改为电子版,详见附件。实验室和评审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应做到真实、可追溯,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上述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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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及评审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经过充分研讨论证, CNAS秘书处决定调整检验机构认可申请及评审资料提交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申请认可、已获认可的检验机构;
2.检验机构认可评审组。
二、各类资料提交方式
在业务系统已实现结构化功能的基础上,将部分资料提交方式由纸质改为电子版,详见附件。实验室和评审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应做到真实、可追溯,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具备同样法律效力。上述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