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征集2025年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包括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其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对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42号公告)的计量器具,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对未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测量设备,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对规范计量活动的规则(细则、指南、通用要求)、测量方法(程序)、标准参考数据的技术要求、算法溯源技术方法、计量比对方法等,尚未制定相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可申报制定其他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有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报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立足提供有效计量供给,优先考虑填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空白,满足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绿色低碳、行政监管等方面的量值传递溯源需要。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和经济性原则,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兼容性,不得与国家、部门(行业)、其他省(市、区)计量技术规范重复或冲突。
(三)申报项目编写框架或初稿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等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制要求,具备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计量技术规范实施要求。
三、其他要求
(一)鼓励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参与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申报单位要立足当前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的实际,通过调研论证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修订项目建议,切实提高计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科技查新报告、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起草单位申报合作协议书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至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压缩发送至邮箱。
(三)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计量规范技术委员会对征集的项目建议进行立项评估,必要时由项目申报单位补充完善申报材料或进行现场答辩。根据立项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并印发2025年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
联系人:林勇,联系电话:0591-87841832,电子邮箱:fj_mtc02@163.com。
附件: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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