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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3  来源:农业农村部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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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组织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和数据平台上下协同,支撑引领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和数据平台上下协同,支撑引领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农质标函〔2024〕200号)要求,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数标委”)秘书处现开展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农业农村基础通用和行业急需数据标准,解决数据质量不统一、数据传输协议不一致、数据平台难打通等实际问题。

(二)应用导向。坚持标准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参与标准编制,为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定可行、适用、实用的标准。

(三)创新引领。鼓励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农村数据领域标准制定中,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应用。

二、申报范围

各单位可围绕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附件1)六大类标准,自行提出基础通用、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数标委秘书处前期组织委员单位研究提出了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附件2),各单位也可选择清单内标准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农业农村、数据、标准等领域的法人单位,可为标准项目提供必要的研究应用基础条件、经费人员保障,具备推动标准实施宣贯等方面能力。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鼓励申报单位协同行业上下游和政产学研用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标准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标准制修订流程,能够组织稳定的项目团队按时完成标准项目。已通过数标委立项但尚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具备申报新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项目应有研究基础,标准草案应明确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编写符合《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各单位自行提出的标准项目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进行标准查新,确保不与现行标准项目交叉重复。“一稿多投”的标准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5),于11月24日前将附件3~5的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邮寄至数标委秘书处,同时将附件3~4(word格式)、附件5(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至数标委秘书处邮箱。

(二)组织评审。数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申报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标准申请书、草案等材料。

(三)推荐入库。数标委秘书处按照《关于做好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要求,将储备库中的标准项目分批推荐至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2号楼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  杜英坤

电 话:010-59195338,18553856675

邮 箱:nyncbdsjzx-bzgf@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代章)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附件1 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docx

附件2 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docx

附件3 标准草案(模版).docx

附件4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 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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