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山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已完成起草和前期征求意见工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1-4)。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5)反馈至项目联系单位。
联系人:欧小姐、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889010、0760-88166027
电子邮箱:zsstandard@163.com(意见征集专用)
特此通告。
附件:1.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中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山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下载
附件2:中山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下载
附件3:中山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下载
附件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下载
附件5:中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