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配镜服务评价技术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9)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10),于2024年11月22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验光配镜服务评价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质量评价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绿色电力消费全量计算与核定规则》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高标准农田 海绵建设》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豆芽菜批量化种植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7.《物联感知设备编码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8.《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9.《近零碳机关标准化建设指引》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0.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验光配镜服务评价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质量评价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4《绿色电力消费全量计算与核定规则》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5《高标准农田 海绵建设》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6《豆芽菜批量化种植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7《物联感知设备编码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8《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9《近零碳机关标准化建设指引》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10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