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地理标识产品 芦台春酒》等 29项天津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推荐文章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地理标识产品 芦台春酒》等 29项天津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15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地理标识产品 芦台春酒》等29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根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10月13日前。

《居家养老 社区服务规范》等29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根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含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中,并于2024年10月13日前传真反馈,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咨询联系方式

 2.意见反馈表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刘璟,电话:27113030,传真:27113002)

附件: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咨询联系方式.zip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相关标准如下:
地理标识产品 芦台春酒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 第13部分:鲜食磨盘柿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 第15部分:冬枣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 第17部分:板栗
低温物流保鲜技术规程 第20部分:鲜辣椒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