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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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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不断完善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公开征集2025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兽药残留标准现状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与技术优势,认真研究提出2025年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方向

(一)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修订;

(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三)现有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整合修订和跟踪评价;

(四)兽药残留相关技术规范准则等。

二、项目入库程序和有关要求

2025年兽药残留标准入库程序按照《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执行,项目提出单位需同时提交预研资料,预研资料包括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草案。入库项目和相关任务承担单位的推荐,将以符合相关要求和预研资料为基础,结合历年项目完成情况,原则上从提出该项目立项建议的单位中优选。

前几年已入库但未立项项目若有补充或更新仍需再次提交项目申请资料。预算单位和部属有经费额度的单位须提出与本单位标准制修订经费相匹配的项目建议。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提出项目建议,填写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及预研资料,于2024年11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clyny@163.com。

联系人:张玉洁、张璐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附件: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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