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24年9月22日前,以e-mail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局。若各单位了解到该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请将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的相关情况一并反馈。
联系人:周巧霖
电 话:010-64289128-7012
E-mail:bzy_zhou@126.com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征求意见稿
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
3.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 -征求意见稿
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3.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