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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严格规定:PVC保鲜膜须标禁微波使用

发布日期:2009-11-28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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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国标严格规定:PVC保鲜膜须标禁微波使用

    新国标严格规定:PVC保鲜膜须标禁微波使用

    下月起,您购买保鲜膜时要先看看包装上的"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等警示语。12月开始实施的新国标将对食品保鲜膜的使用安全作出严格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布消息,国家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将从12月起正式实施,除了PE保鲜膜外,PVC、PVDC食品用保鲜膜首次列入国标范围。

    新国标要求,PVC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的,应标有"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

    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

    同样是接触食品的包装容器,12月还将开始实施的是《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饮具将有合法地位。同时,一次性餐具将不能乱标"可降解"字样。

    新国标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相关标准请参考: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3/18672.html 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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