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湖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湖市监标准〔2023〕240 号)文件要求,安吉县林业局(安吉县森林碳汇管理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以竹代塑产品分类分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08月18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3967271070;传真:; 电子邮箱:214132487@qq.com
附件:1.《以竹代塑产品分类分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以竹代塑产品分类分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