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采样生物安全技术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8)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于2024年8月12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动物防疫采样生物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食育试点学校评价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用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2部分:0岁~6岁儿童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3部分:7岁~17岁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4部分:18岁以上居民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7.《5G政务专网建设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8.《中介机构招商引资 风投创投资源牵引式服务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9.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动物防疫采样生物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2《食育试点学校评价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用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4《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2部分:0岁~6岁儿童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5《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3部分:7岁~17岁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6《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第4部分:18岁以上居民健康体检服务》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7《5G政务专网建设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8《中介机构招商引资 风投创投资源牵引式服务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9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