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起草单位已完成《锅炉节能环保使用管理规范》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邮件主题注明:《xxx》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31日
意见反馈邮箱:qhbzh6145102@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35183
附件:1.报批稿
2.意见反馈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