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湖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湖市监标准〔2023〕255 号)文件要求,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园区共享食品检验室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06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丽霞;联系电话:0572-2523023;传真:; 电子邮箱:2638049618@qq.com
附件:1.《园区共享食品检验室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园区共享食品检验室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