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在沪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等: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推动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绿色储粮、适度加工等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4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沪市监标技〔2024〕34号)《2024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4〕130号)等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计划、需求、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标准计划
重点征集以下方向:
1.绿色储粮:绿色仓储分级评价、综合控温技术应用、安全储存水分、有害生物绿色防治技术或生物药剂的应用等。
2.适度加工:分级轻碾、柔性碾米、高精度分筛、深加工转化、锁鲜包装等技术应用。
3.质量评价:粮油快检技术、粮油主食产品品质营养评价方法等。
4.节约减损:损失损耗监测、港口散粮作业、循环利用、低碳光伏等。
5.信息化:收储数字化监管、储备全流程数字化贯通、安全追溯、智能保供、视频监控、互联互通等。
6.物资储备:品类编码、储存周期、物资轮换、高效物流、仓储科技、设施应用等。
(二)标准需求
在本市粮食产后流通环节中的基础建设、工艺规程、检测方法、质量要求、管理规范,物资储备领域品类质量要求、各环节作业管理规范等具体工作实务中,尤其是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城市应急保供、减损增效、低碳循环等方面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确有需求的,可申报标准需求。
(三)标准化试点项目
重点围绕本市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示范、粮油适度加工工艺应用及全过程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企业标准化体系,并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效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可形成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标准化成果输出。
二、 征集方式和有关要求
申报标准计划的主体,需为具备较强的科研基础和标准转化能力,能够牵头承担标准起草任务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在沪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等;需按要求填写《标准计划征集表》(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申报标准需求的主体,需为从事粮食产后流通、物资储备业务,对标准有实际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在沪企业;需按要求填写《标准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2)。申报标准计划、需求的,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征集表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1号楼402室;电子版以“2024标准征集--申报单位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至邮箱zhaoyou@lsj.shanghai.gov.cn。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按附件3要求报送。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主动宣传,对接有需求和意向的单位积极申报。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列入国家或本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给予支持。
联系人:市军粮物资中心 许俊 62730998*807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赵悠 62878914
附件:1.《标准计划征集表》
2.《标准需求征集表》
3.《2024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4〕130号)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1.《标准计划征集表》.doc
2.《标准需求征集表》.doc
3.《2024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