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1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gl@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第4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目录及内容.rar
附件2: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相关标准如下:
稻-蒜轮作轻简化生产技术规程
花生-瓜菜-菌菇周年栽培技术规程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