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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6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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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我局编制了《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方便贵单位申报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请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我局编制了《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方便贵单位申报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请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2〕13号)以及省政府规章《海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优化地方标准结构,完善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准体系,做好2024年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完善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规章《海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关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有关规定,落实规范地方标准制定、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鼓励结合海南实际需要,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外省(市、自治区)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为海南省地方标准。

(二)突出公益属性,明确标准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我省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突出地方标准的公益属性,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需求。围绕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互动发展,充分听取标准项目申报、提出、制定、实施、监督检查、评估等各方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以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研究制定热带农林产品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态农业、种质资源、林下经济、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农业品牌培育、农产品加工、冷链配送、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乡村旅游、数字乡村、和美乡村等领域标准。加快推动标龄五年以上的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围绕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区块链、大数据、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工程机械再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预制菜、绿色工厂、数字化工厂、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标准。

(三)服务业领域。围绕《海南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旅游消费新业态、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消费国际化等领域标准;制定食品冷链、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绿色金融、商务服务、国际设计岛、服务贸易、免税店服务、跨境电商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放心消费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物业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服务、教育培训、公共文化服务、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标准。

(四)生态文明领域。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优化完善绿色标准体系的要求,研究制定绿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文化与生活、无废城市建设等领域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方法学、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生态修复、重点产业碳排放、重点产品碳足迹、零碳(近零碳或低碳)园区、社区、校园、建筑等标准;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水降解塑料、自然资源保护、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标准。加快制修订重点产业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限量标准。

(五)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研究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特种设备安全、优化生育、预防残疾、协助老年人运用智能设备、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垃圾分类、粮食节约、反食品浪费等领域标准。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地方标准申报材料

1.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表(可通过我局网站“地方标准”栏目https://amr.hainan.gov.cn/zw/dfbz/下载,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

2.地方标准草案(为落实《海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地方标准制定应当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的规定,从通知本印发之日起,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应提供标准草案);

3.地方标准技术内容如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申报主体

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以及公民提交的、与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的立项申报表,对符合地方标准制修订范围、属性的立项申报表,加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必要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在申报前,组织对各单位提交的立项申报表等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严格把关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质量。

有关要求

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DB46/T 74-2021,可在我局网站“地方标准”栏目或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阅)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0898-65358429、65310955

电子邮箱:bzh653109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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