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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2  来源: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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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4年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制定:为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修订:对已发布的地方标准,有以下情况,可提出修订申请。

1.标准规定的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2.标准的技术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和现实需求的;

3.与其他相关标准不协调,技术要求不一致的。

(三)对一般性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检验方法,不得制定地方标准。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原则上不制定地方标准。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对有机、绿色、无公害等农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等范围的标准。

对不包含技术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续、职责、措施、办法、规定等,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

(四)申报项目应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五)申报单位应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并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

 二、立项重点

(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实施《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有关专项规划中提出的相关项目。

(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中提出的相关项目。

(三)工业领域,以聚焦“八大产业集群”为重点,包括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软件、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装备、数字信息、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

(四)农业农村领域,包括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重点领域。

(五)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服务业扩大开放为重点,包括数字经济、现代金融、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一老一小”、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

(六)社会事业领域,以健全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为重点,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城乡融合、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城乡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安全生产、数字政府、政务服务、推动“一港、五大中心”建设和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点领域。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市属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应填写《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提供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及时报送至项目对应的业务归口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属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属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需求,积极组织本行业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市属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确保不存在标准相互交叉、内容重复等问题。必要时请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充分协商沟通,保证制修订地方标准质量。

(三)请各市属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30日之前将《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3)和地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6240441@qq.com。

附件:1.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指南.docx

2.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docx

3.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联系人:热西旦             联系方式:281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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