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司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为做好2024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等有关部署要求,以提升农业标准质量和深度为主要目标,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扎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
(一)坚持体系先行。对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以产品为主线,健全覆盖本行业本领域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形成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将纳入体系表作为标准立项的必要条件。
(二)加强标准预研。加强标准前期研究,推荐立项时,原则上须提交标准草案,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优先支持已形成标准草案的项目立项。
(三)规范推荐程序。标准项目建议应通过网络等信息平台公开征集,确保标准相关方充分参与。推荐入库项目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确保立项标准的科学性。
二、推荐范围及重点支持方向
(一)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以产品为主线制修订全产业链标准,包括相关产品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过程控制(含投入品使用)、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采收储运要求、加工及冷链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优先支持大宗和特色水果全产业链标准制修订;净菜等新领域标准;农业信息化、机械化、工程建设等支撑标准。
(二)执法监管类标准。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屠宰畜禽检验规程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检测鉴定评价等标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等标准。
(三)绿色发展类标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类标准。包括重要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利用与监测评价、农村能源发展、外来生物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
(四)农村建设发展类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建设、农村发展等相关标准。
具体资金支持方向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司局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2024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排序表(已入库项目与2024年推荐入库项目合并排序,具体见附件1)及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标准草案等材料(电子版)函报我司,并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如本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有更新,请一并报送。
(二)各司局组织相关标委会(技术归口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标准项目的公开征集、研究论证和组织推荐,并做好项目查新工作,确保推荐项目不与已入库、已立项和已发布标准项目交叉重复。
(三)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期,需向业务主管司局提交申请,延期不超过12个月。如需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申请立项时需作出说明,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我司将组织对标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限制入库新的标准项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写指导,强化标准制修订项目日常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
(五)我司将组织对入库的项目评审,择优立项。国家标准委组织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委有关要求申报,我司将积极协调立项。
联系方式:
1.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标准法规处(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审评处) 杨云燕、万靓军,电话:010-59198529、59198527,邮箱:caqszlbzc@126.com。
2.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标准处 生弘杰、徐学万,电话:010-59193036、59192322。
附件:1.2024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排序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