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测试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提高计划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开透明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尚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或确有迫切需要的,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二)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尚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的,如有迫切需要,本着从严控制、积极审慎的原则,可申报制地方计量校准规范;确有必要制定检定规程的,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可申报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三)现有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报修订。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经充分调研,并确认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兼容性,且未纳入近期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计划。
(二)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牵头制定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拥有技术规范所对应同类或相近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规范实施要求,具备规范中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已形成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关科研成果尚未开展实际应用的,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用于开展相应检定、校准工作。
鼓励各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管理的行业领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校准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等申报或参与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起草项目。
(三)起草人一般应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经历、行业领域工作背景(含技术设备设计研发、生产经营等)或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要求
(一)请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抓紧安排部署,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紧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计量监管需求,立足当前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的实际,通过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项目。同时,认真组织筛选申报,做好申报项目的查新确认、申报条件符合性、内容真实性审查等工作,提高规范项目质量。除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外的其他计量校准机构的规范项目申报工作由省计量测试学会按要求组织开展。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江西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应明确主要起草人、参与起草人等信息,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审,择优列入2024年度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
联系人:邬林 0791-86355612
邮箱:jxsjjlc@amr.jiangxi.gov.cn
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