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要求
申请纳入“湾区标准”清单的标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内地与港澳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粤港澳三地相关产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国际接轨、互利共赢”的要求,聚焦粤港澳三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瞄准国际化发展方向,促进大湾区“联通、融通、贯通”。
(三)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与现有标准协调配套。
(四)粤港澳三地共同参与制定,基于三地共需、共享、共用,对促进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申请途径
申请途径分为两种:一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二是通过邮箱递交申请资料,两种途径全年开放,相关单位可自主填报申请材料。
(一)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申请单位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gbsrc.org.cn)申请注册业务会员账号,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成功后,登录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指引完成申请材料填报。
(二)通过邮箱申请
因途径一注册业务会员账号时,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港澳团体或企业无法完成注册和申报,故港澳团体或企业作为主编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可通过邮箱进行申请,将申请材料按照清单要求投递至邮箱,邮箱地址为:gbsrc@gdis.org.cn。
三、申请材料清单及有关说明
(一)主编单位信息及编制简介,见附件1;
(二)标准文本(中文);
(三)标准文本(英文);
(四)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
(五)标准发布公告,发布公告中必须含有粤港澳三地标准起草单位名称;
(六)标准编制过程佐证材料,见附件3;
(七)关于使用标准的声明,见附件4。
四、联络人
(一)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
姓名:谢燕文电话:020-84253809
(二)2023年“湾区标准”共同需求指引联系人
姓名:汪欣电话:020-84237685
附件:1.主编单位信息及标准简介
2.标准编制说明编写指南
3.标准编制过程佐证材料
4.关于使用标准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