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2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
(二)需要修订的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相关要求
(一)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的安全性指标或要求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优先考虑预制类地方特色食品的立项建议。
(二)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已立项或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重复。
(三)立项建议应当一并提出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具备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相应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多家单位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四)立项建议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支持,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支持性材料。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202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附相关材料邮寄至省卫生监督所(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征集工作持续开展,各单位、组织或个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交立项建议,供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参考。其中,2024年度立项建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列入2024年度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省卫生监督所食品标准处 李墅怡
联系电话:025-86490023
电子邮箱:jswj_jdyc@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202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